2022年下半年新疆自考考籍省际转考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9 10:42:54 编辑整理:新疆自考网 【字体: 【学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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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 求,现就我区 2022 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工作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 转出受理时间:2022 年 9 月 1 日 11:00—4 日 24:00 转入受理时间:2022 年 9 月 20 日 11:00—21 日 24:00


 (二)现场确认审核 考生须于 9 月 30 日前,前往转考申请属地教育考试机构进 行现场确认审核。具体时间、地点以申请属地教育考试机构电话 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二、转考办理流程 


(一)转出流程 第一步:登录系统网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 (http://www.xjzk.gov.cn),点击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管理系统”。未注册考生需按提示完成注册后进入系统,注册用 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


第二步:填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出)按钮,查看转出 课程信息,选择审核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选择)、 转出原因、专业层次、课程合格时间、转入省市、转入专业,填 报本人转入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格式上传准考证扫描件(包 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如有其它补充说明材料也需扫 描上传。 第四步:提交申请。考生确认填报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 交转出申请”。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因信息不完整、 不准确导致无法办理转出手续,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步:等待信息审核。考生提交申请后,申请地教育考试 机构将在 24 小时内完成信息审核,信息审核结果无短信通知, 考生须在申请期内随时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系统 下载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A4 幅面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向申请地 教育考试机构咨询未通过原因。 第六步:现场确认审核。按照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电话通知 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转入流程 


第一步:同转出流程第一步。


第二步:核实转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入)按钮,核实 转入课程信息,并选择转入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 选择)。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格式上传转出省准考证扫 描件。如有其它补充说明材料也需扫描上传。


 第四步:现场确认审核。按照转入地教育考试机构电话通知 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我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于确认现场打印《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上 交。 


三、相关要求及事项


 (一)转出要求 

1.考生须在转入地通过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在转 入地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考生所有统考课程合格成 绩须一次性转出。


 2.以下情况(成绩)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1)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 


(3)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 


(4)免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二)转入要求

1 .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之外的转考 信息。


 2.转入考生须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自学考试专业考 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 系,按照新疆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3.转入考生须在我区取得专科不少于 5 门、本科不少于 4 门 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区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三)注意事项 


1.转出考生须按转入省相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因不符合转 入省要求被退回的,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可于下次转考期间重新 申请办理。 


2.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我区将不再保留考生考籍信息及课 程成绩,考生各项考籍业务仅可在转入省教育考试机构办理。


 3.自治区内考生跨地、州、市报考自学考试无需办理转考。


 4.现场确认审核时考生须严格配合、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要 求。


 (四)咨询电话 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考籍转考业务联系电话如下表。


2022年下半年新疆自考考籍省际转考公告(图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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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新疆自考考籍省际转考公告

编辑:新疆自考网  时间:2022-08-29 10:42:5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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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 转出受理时间:2022 年 9 月 1 日 11:00—4 日 24:00 转入受理时间:2022 年 9 月 20 日 11:00—21 日 24:00


 (二)现场确认审核 考生须于 9 月 30 日前,前往转考申请属地教育考试机构进 行现场确认审核。具体时间、地点以申请属地教育考试机构电话 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二、转考办理流程 


(一)转出流程 第一步:登录系统网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 (http://www.xjzk.gov.cn),点击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管理系统”。未注册考生需按提示完成注册后进入系统,注册用 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


第二步:填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出)按钮,查看转出 课程信息,选择审核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选择)、 转出原因、专业层次、课程合格时间、转入省市、转入专业,填 报本人转入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格式上传准考证扫描件(包 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如有其它补充说明材料也需扫 描上传。 第四步:提交申请。考生确认填报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 交转出申请”。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因信息不完整、 不准确导致无法办理转出手续,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步:等待信息审核。考生提交申请后,申请地教育考试 机构将在 24 小时内完成信息审核,信息审核结果无短信通知, 考生须在申请期内随时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系统 下载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A4 幅面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向申请地 教育考试机构咨询未通过原因。 第六步:现场确认审核。按照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电话通知 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转入流程 


第一步:同转出流程第一步。


第二步:核实转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入)按钮,核实 转入课程信息,并选择转入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 选择)。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格式上传转出省准考证扫 描件。如有其它补充说明材料也需扫描上传。


 第四步:现场确认审核。按照转入地教育考试机构电话通知 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我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于确认现场打印《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上 交。 


三、相关要求及事项


 (一)转出要求 

1.考生须在转入地通过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在转 入地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考生所有统考课程合格成 绩须一次性转出。


 2.以下情况(成绩)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1)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 


(3)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 


(4)免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二)转入要求

1 .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之外的转考 信息。


 2.转入考生须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自学考试专业考 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 系,按照新疆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3.转入考生须在我区取得专科不少于 5 门、本科不少于 4 门 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区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三)注意事项 


1.转出考生须按转入省相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因不符合转 入省要求被退回的,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可于下次转考期间重新 申请办理。 


2.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我区将不再保留考生考籍信息及课 程成绩,考生各项考籍业务仅可在转入省教育考试机构办理。


 3.自治区内考生跨地、州、市报考自学考试无需办理转考。


 4.现场确认审核时考生须严格配合、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要 求。


 (四)咨询电话 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考籍转考业务联系电话如下表。


2022年下半年新疆自考考籍省际转考公告(图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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