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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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我校2024年教学工作安排,结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定于2024年6月底开展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级在籍学生:
外国语成绩达到申请学位要求(具体详见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cei.xjnu.edu.cn/,在“下载专区”处下载《新疆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在籍学生: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专业课名称见附件)的结课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年本科毕业生:
全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外国语成绩达到申请学位要求(下载查阅方式同上)。
二、考试报名方式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学生登录学习通,在“学位考试”模块报名学位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5月25日10:00-5月31日24:00。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联系负责老师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10:00-5月31日19:00。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
2.考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
09:30—11:3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3:00—15:00 专业课一
16:00—18:00 专业课二
四、其他相关要求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准考证以电子版形式发放,考生在学习通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携带纸质版准考证参加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联系负责老师领取准考证。
2.美术、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需根据专业课内容自行准备考试相关用具。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来源:新疆师范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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