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汇总(下)

发布日期:2019-07-26 10:10:42 编辑整理:新疆自考网 【字体: 【学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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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部分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1)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3)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4)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5)有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时应遵循以下五个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4)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原则。

3、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是把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结合、和谐同意起来;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说来,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的国家。

(2)具有健全的民主制度、完善的行政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有效的监督制度,有着高素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着崇尚法治意识的人民群众的国家。

(3)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立法机关依法立法,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司法,公民依法活动,国家权力受法律的可靠保障和有效制约,公民权利和自由有充分和切实保障的国家。

4、什么是违法?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种类?

答: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由下列条件构成:

(1)违法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

(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出于故意或过失,也就是行为人要有主观方面的过错或罪过。

(4)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5、什么是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答:(1)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会、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3)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4)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6、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以下四项:(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7、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以下六个基本原则:(1)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2)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秘密投票的原则。(5)从物质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6)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8、我国诉讼法共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答:(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4)两审终审制。(5)公开审

9、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答: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此外,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0、什么是合伙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合伙企业是指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工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11、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

答: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12、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公司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3、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六个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应为5个以上股东,其中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即1000万人民币。(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4、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哪些基本原则?

答:我国《劳动法》规定了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四个,即:(1)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原则。(2)按劳分配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4)劳动者民主管理原则。

15、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哪些?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哪些?

答: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区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和收归国有的土地;(3)国家为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土地。(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1、论述劳动合同的解除。

答:《劳动法》规定:

第一,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虽然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产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但是,《劳动法》还规定,如果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有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1)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即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3、我国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顺序是什么?

答:法定继承人是指按法律规定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人。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我国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答: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5、紧急避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危险而采取的。(2)必须是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3)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4)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6、简述民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

答: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4)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

7、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思想道德修养部分

1、为什么说人生价值是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

答: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具体体现在:

首先,一个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同时并存,不可偏废,不可能只有自我价值而没有社会价值,也不可能只有社会价值而没有自我价值。

其次,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统一,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个人只有把自己同社会和他人联系起来,积极地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才能实现自我价值。也就是说,当人们在追求自我需要满足的时候,如果同时也满足了社会的需要,这时便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了起来。

2、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有哪些?

答: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选择正确的人生价值目标,这是人们追求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其次,自觉提高自我的主体素质,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

因此,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增强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主观条件。

3、理想的作用是什么?

答:理想的作用有:第一,是人生的指路明灯。第二,是人生的精神支柱。第三,是人生的力量源泉。第四,是防腐拒变的思想武器。

4、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是什么?

答: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一般可依据三方面标准:一是这种理想是不是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是不是合乎历史的发展方向;二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与当时的社会条件相脱离,是不是具有实现的可能性;三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为社会的大多数人谋利益,是不是有益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5、为什么说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

答: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其原因是:

第一,社会实践是检验信念正确与否、科学与否的惟一标准。

第二,社会实践是科学知识产生的源泉,知识的发展和人们对知识的掌握都离不开实践。

第三,社会实践是真理性认识上升社会主义信念的关键环节。

6、简述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答: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主要有:

第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整体主义思想;

第二,勤劳勇敢、酷爱自由的民族精神;

第三,乐群贵和、孝慈友恭的传统美德;

第四,崇尚志向、重视节操的精神境界。

此外,谦虚谨慎、务实求真、廉洁奉公、艰苦朴素、诚实守信、尊师敬业等也为人们熟悉和实行。

7、试论我们强调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

答:为了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

首先,人是要有道德的,每一个人都应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需要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

再次,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是大多数人都能做到的。

8、什么是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答:(1)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基础;(2)诚实守信。诚实守信这一职业道德标准,是职业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石;(3)办事公道。办事公道是处理职业内外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4)服务群众。服务群众,满足群众要求,尊重群众利益是职业道德要求的目标指向的最终归宿;(5)奉献社会。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

9、婚姻家庭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婚姻家庭道德是在婚姻家庭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道德观念,其主要内容是:(1)婚姻自主,真正奠定在爱情基础上的一夫一妻制,夫妻双方应该互敬互爱。(2)在家庭生活中赡养尊敬老人,抚养教育子女,与邻里和睦相处。(3)注意计划生育,勤俭持家,爱家爱国。

10、男女恋爱中的基本道德要求是什么?

答:(1)恋爱应是以寻找爱情、培养爱情为目的;(2)恋爱应尊重对方的情感和人格,平等履行道德义务;(3)恋爱过程中要有高尚的情趣和健康的交往方式。

 11、道德品质与道德行为的关系?

答:(1)道德品质是在道德行为的基础上形成的;(2)道德品质是道德行为的综合体现;(3)形成了的道德品质对道德行为有指导和支配作用。

总之,道德品质与道德行为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统一整体。道德品质是道德行为的积累和结晶,道德行为是道德品质的客观内容和外在表现。

12、良好道德品质的基本范畴是什么?

答:(1)正直无私;(2)忠诚守信;(3)仁爱互助;(4)勇敢进取;(5)敬业好学;(6)勤劳节俭;(7)谦虚谨慎;(8)遵纪守法;(9)文明礼貌。

13、什么是友谊,它是如何获得和发展的?

答:友谊有以下三个特征:

(1)友谊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友爱,是相互间爱的给予。(2)真正的友谊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力量,是人类美德化为情感的无偿赠予,它能沟通心灵、美化生活、稳定和巩固社会。(3)友谊是需要平等、互助、互尊、互爱的心灵默契。

在人际交往中要获得和发展友谊,应做到:(1)与人为善,以心换心。(2)学会宽容,善于原谅。(3)严于律己,谨慎交友。

14、竞争与合作是什么关系?

答:竞争和合作的辨证统一。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竞争与合作是统一的,是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没有合作的竞争,是孤单的竞争,孤单的竞争是无力量的。合作是为了更好地竞争。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有:(1)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2)处理好自己与他人的关系。(3)处理好主角和配角的关系。

15、现代人才必须学会与人真诚的合作。简要说明合作的意义是什么?

答:合作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集体为达到共同的目的而联合,为相互利益而协调一致的活动,合作具有很大的意义:(1)合作是人类社会得以形成的根基。(2)合作是人生力理的源泉。(3)合作是事业成功的土壤。

16、人际关系在人生中的意义是什么?

答:人际关系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身心健康的需要;(2)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事业成功的需要;(3)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幸福的需要。

17、什么是自我修养?自我修养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自我修养是指一个人按照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要求,经过学习、磨练、涵养和陶冶的工夫,为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在各方面进行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塑造,是实现自我完善的必由之路。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内容有:思想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审美修养,心理修养。

18、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如何进行自我修。

答:自我修养主要是靠个人自己的努力,修身养性,达到人生的理想境界。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为:(1)认真学习,把握自我。(2)勤于实践,塑造自我。(3)严格要求,完善自我。

进行自我修养也就是一个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1)常思己过,有则改之。(2)自觉锻炼,陶冶情操。(3)坚持“慎独”,纯洁品质。

19、简述“贵在立志”。

答:(1)所谓志,乃是理想、决心、毅力。理想是人生的指路明灯、生命的去和、精神支柱。青年是理想形成时期,是立志的关键阶段。(2)有志者,事竟成。一个人在事业上成功、对人类的贡献是与他在青年时期立下志向并不懈奋斗分不开的。(3)现阶段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0、培养自身人际交往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着手?

答:(1)改善认识模式。A、是要求人们充分认识人际关系的意义和重要性;对学会与人相处和协调人际关系采取积极的态度;B、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平等地与人交往。

(2)完善性格,增强人际吸引因素。其中包括:A、正确的人生观;B、高尚的品德修养;C、良好的心理品质;D、智慧和才能。

(3)掌握交往的艺术。与人交往的基本方法和技巧主要有:A、注意自我形象;B、与人交谈;C、注意动作行为;D、把握对方心境。

 

1、简述社会公德的含义及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答:社会公德是指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必须的,最简单的公共生活准则。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有着重要意义:(1)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2)遵守社会公德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3)社会公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精神文明程度的“窗口”。

2、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答:现代社会生活中,爱情是男女双方基于一定的客观现实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最好真挚的彼此倾慕、互相爱悦,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的最强烈持久、纯洁专一的情感。因此真正的爱情应该是爱恋中的男女双方平等互爱、排他专一、强烈持久、纯洁严肃的感情。爱情是人类特有的现象。爱情的本质是基于一定自然基础之上,并受制于社会物质和文化因素的互相爱慕的精神。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简答题

3.简述法律的特征。(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别)

①法律是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②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③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④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2.简述法律的本质。

①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②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关系。

③上层建筑中政治、哲学、文学、艺术、宗教、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等对法律产生影响。

4.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点。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特点:①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专门活动;

②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5.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①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②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③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④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⑤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

6.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概念和方式。

①社会主义法律实施就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②社会主义法律实施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社会主义法的遵守;另一种是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7.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原则;(2)公民的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4)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的原则。

7.简述违法的含义和构成条件。

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由下列条件构成:

①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

②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

③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

④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

8.什么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可分为哪几类?

法律责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1)违宪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刑事责任

9.什么是法律制裁?法律制裁可分为哪几类?

法律制裁是国家为保护和恢复法律秩序而对于违法行为者实施的措施。

法律制裁可以分为:(1)违宪制裁(2)民事制裁(3)行政制裁(4)刑事制裁

10.简述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的含义和意义。

法律实施的监督,是指社会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权利和程序对于法制的各个环节的贯彻和执行情况予以监察和督促,从而保障法律得以实施的活动。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的意义是:

①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

②法律监督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措施和有效环节。

③法律监督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需要,是公民保护自己的最后的法律武器。

11.我国广义的法律监督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②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③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④社会性的监督,包括民主党派、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等;

⑤中国共产党的监督,这是监督体系的关键。

12.简述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是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宪法的特征:

①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等。

②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③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特别的程序。

1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①政治权利和自由;②宗教信仰自由;③人身自由权利;④社会经济权利;

⑤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⑥特定人的权利;⑦监督权利。

14.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复兴。

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

15.简述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构成。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③国务院;④中央军事委员会;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⑦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6.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和分类

①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

②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之分

17.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有一个是国家行政机关。

②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③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都是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的。

④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

18.简述诉讼法的概念及其种类。

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可分为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

19.简述诉讼证据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它有三个基本特征:

客观性,指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任何主观臆断和虚假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证据;

关联性,指必须与特定的案件有内在必然联系,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能作为证据;

合法性,指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证据。

20.简述税法的概念和分类。

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过程中和国家进行税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税法调整的具体的经济关系的不同,可把税法分为税收征收法和税收管理法。 
 

1.简述劳动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劳动法是调整关于劳动关系及由劳动关系产生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①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原则;②按劳分配原则;

③男女平等原则;④劳动者民主管理原则。

2.简述环境法的概念和分类

环境法是指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的总称。

环境法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

3.简述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意义。

①在保护和改善生活与生态环境,改善公共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防治污染和其他社会公害,保障人体健康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②有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有利于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树立科学发展观。

4.简述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民法基本原则有:

①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②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③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④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

5.简述法人的概念和法人成立的条件。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概念、法律特征和取得方式。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在于其权利主体(所有人)总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二是继受取得。

7.简述合同一般具备的条款。

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②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③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⑤违约责任;⑥解决争议的方法。

8.简述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要件。

①行为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

②要有损害事实,并且损害后果确因违反合同的行为所造成的;

③违反合同的当事人有过错。

9.简述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及构成要件。

①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实施非法侵犯他人权益行为,对受害人承担的民事责任。

②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第一、损害事实的发生;第二、致害行为的违法性;第三、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四、侵害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10.简述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①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②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殊诉讼时效为1年。

11.简述刑法的概念和我国刑法的任务。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的总称。我国刑法的任务是:

①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②保卫国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③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④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12.简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①罪刑法定原则。是指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处何种刑罚,均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要求对于所有的犯罪人,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

③罪刑相适应原则。指根据行为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大小,决定所处刑罚的轻重。

13.简述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犯罪是指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具备的特征:

①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②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③犯罪是具有应受刑事罚处罚性的行为。

14.什么是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有哪些要素?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①犯罪客体,②犯罪的客观方面,③犯罪主体,④犯罪的主观方面。

15.什么是犯罪客体和犯罪的客观方面?

①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②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外在表现或客观事实,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16.为什么要确立和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怎样才能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1)我们之所以提倡确立社会主义信念,因为它是科学。所谓社会主义信念,是指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正确理解和真诚信仰。

(2)无产阶级把共产主义作为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是基于对科学预见。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提出了最终的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其根本原因在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3)确立社会主义信念,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在前进中的曲折和困难。

(4)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必须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

17.试述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本内容和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的必要性。

(1)社会主义道德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2)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

(3)人是要有道德的。要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就要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

(4)要能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就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而且,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也是大多数人都能做到的。

1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

(1)为人民服务是科学的人生观。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这种群众史观反映到人生观上必然是为人民服务。

(2)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一方面,为人民服务思想,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集中体现。为人民服务包含着社会主义道德不同层次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结合。

(3)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是保证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先决条件。由于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的影响,在一些地方、环节和一些人身上出现了只顾自身利益而忽视社会利益的倾向,这就需要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

19.试述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要求的内容和意义。

(1)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五爱”,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规范。其内容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要求的意义:

①“五爱”是我国人民根本道德要求和价值取向,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有价值的道德标准。

②“五爱”是我国每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品德和素质,

③“五爱”为执行具体道德规范创造了条件。

20.试述社会公德的含义、内容与要求及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1)社会公德是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须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

(2)社会公德的内容与要求: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①它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

②它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

③它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

21.试述职业道德的含义、内容与要求及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意义。

(1)职业道德是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规范。

(2)职业道德的内容与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3)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意义:

①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 ②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

③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④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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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汇总(下)

编辑:新疆自考网  时间:2019-07-26 10:10:4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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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部分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1)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3)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4)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5)有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时应遵循以下五个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4)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原则。

3、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是把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结合、和谐同意起来;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说来,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的国家。

(2)具有健全的民主制度、完善的行政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有效的监督制度,有着高素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着崇尚法治意识的人民群众的国家。

(3)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立法机关依法立法,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司法,公民依法活动,国家权力受法律的可靠保障和有效制约,公民权利和自由有充分和切实保障的国家。

4、什么是违法?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种类?

答: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由下列条件构成:

(1)违法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

(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出于故意或过失,也就是行为人要有主观方面的过错或罪过。

(4)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5、什么是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答:(1)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会、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3)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4)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6、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以下四项:(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7、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以下六个基本原则:(1)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2)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秘密投票的原则。(5)从物质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6)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8、我国诉讼法共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答:(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4)两审终审制。(5)公开审

9、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答: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此外,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0、什么是合伙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合伙企业是指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工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11、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

答: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12、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公司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3、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六个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应为5个以上股东,其中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即1000万人民币。(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4、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哪些基本原则?

答:我国《劳动法》规定了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四个,即:(1)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原则。(2)按劳分配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4)劳动者民主管理原则。

15、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哪些?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哪些?

答: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区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和收归国有的土地;(3)国家为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土地。(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1、论述劳动合同的解除。

答:《劳动法》规定:

第一,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虽然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产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但是,《劳动法》还规定,如果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有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1)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即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3、我国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顺序是什么?

答:法定继承人是指按法律规定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人。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我国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答: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5、紧急避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危险而采取的。(2)必须是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3)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4)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6、简述民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

答: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4)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

7、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思想道德修养部分

1、为什么说人生价值是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

答: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具体体现在:

首先,一个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同时并存,不可偏废,不可能只有自我价值而没有社会价值,也不可能只有社会价值而没有自我价值。

其次,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统一,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个人只有把自己同社会和他人联系起来,积极地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才能实现自我价值。也就是说,当人们在追求自我需要满足的时候,如果同时也满足了社会的需要,这时便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了起来。

2、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有哪些?

答: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选择正确的人生价值目标,这是人们追求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其次,自觉提高自我的主体素质,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

因此,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增强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主观条件。

3、理想的作用是什么?

答:理想的作用有:第一,是人生的指路明灯。第二,是人生的精神支柱。第三,是人生的力量源泉。第四,是防腐拒变的思想武器。

4、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是什么?

答: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一般可依据三方面标准:一是这种理想是不是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是不是合乎历史的发展方向;二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与当时的社会条件相脱离,是不是具有实现的可能性;三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为社会的大多数人谋利益,是不是有益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5、为什么说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

答: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其原因是:

第一,社会实践是检验信念正确与否、科学与否的惟一标准。

第二,社会实践是科学知识产生的源泉,知识的发展和人们对知识的掌握都离不开实践。

第三,社会实践是真理性认识上升社会主义信念的关键环节。

6、简述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答: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主要有:

第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整体主义思想;

第二,勤劳勇敢、酷爱自由的民族精神;

第三,乐群贵和、孝慈友恭的传统美德;

第四,崇尚志向、重视节操的精神境界。

此外,谦虚谨慎、务实求真、廉洁奉公、艰苦朴素、诚实守信、尊师敬业等也为人们熟悉和实行。

7、试论我们强调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

答:为了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

首先,人是要有道德的,每一个人都应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需要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

再次,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是大多数人都能做到的。

8、什么是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答:(1)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基础;(2)诚实守信。诚实守信这一职业道德标准,是职业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石;(3)办事公道。办事公道是处理职业内外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4)服务群众。服务群众,满足群众要求,尊重群众利益是职业道德要求的目标指向的最终归宿;(5)奉献社会。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

9、婚姻家庭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婚姻家庭道德是在婚姻家庭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道德观念,其主要内容是:(1)婚姻自主,真正奠定在爱情基础上的一夫一妻制,夫妻双方应该互敬互爱。(2)在家庭生活中赡养尊敬老人,抚养教育子女,与邻里和睦相处。(3)注意计划生育,勤俭持家,爱家爱国。

10、男女恋爱中的基本道德要求是什么?

答:(1)恋爱应是以寻找爱情、培养爱情为目的;(2)恋爱应尊重对方的情感和人格,平等履行道德义务;(3)恋爱过程中要有高尚的情趣和健康的交往方式。

 11、道德品质与道德行为的关系?

答:(1)道德品质是在道德行为的基础上形成的;(2)道德品质是道德行为的综合体现;(3)形成了的道德品质对道德行为有指导和支配作用。

总之,道德品质与道德行为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统一整体。道德品质是道德行为的积累和结晶,道德行为是道德品质的客观内容和外在表现。

12、良好道德品质的基本范畴是什么?

答:(1)正直无私;(2)忠诚守信;(3)仁爱互助;(4)勇敢进取;(5)敬业好学;(6)勤劳节俭;(7)谦虚谨慎;(8)遵纪守法;(9)文明礼貌。

13、什么是友谊,它是如何获得和发展的?

答:友谊有以下三个特征:

(1)友谊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友爱,是相互间爱的给予。(2)真正的友谊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力量,是人类美德化为情感的无偿赠予,它能沟通心灵、美化生活、稳定和巩固社会。(3)友谊是需要平等、互助、互尊、互爱的心灵默契。

在人际交往中要获得和发展友谊,应做到:(1)与人为善,以心换心。(2)学会宽容,善于原谅。(3)严于律己,谨慎交友。

14、竞争与合作是什么关系?

答:竞争和合作的辨证统一。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竞争与合作是统一的,是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没有合作的竞争,是孤单的竞争,孤单的竞争是无力量的。合作是为了更好地竞争。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有:(1)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2)处理好自己与他人的关系。(3)处理好主角和配角的关系。

15、现代人才必须学会与人真诚的合作。简要说明合作的意义是什么?

答:合作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集体为达到共同的目的而联合,为相互利益而协调一致的活动,合作具有很大的意义:(1)合作是人类社会得以形成的根基。(2)合作是人生力理的源泉。(3)合作是事业成功的土壤。

16、人际关系在人生中的意义是什么?

答:人际关系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身心健康的需要;(2)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事业成功的需要;(3)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幸福的需要。

17、什么是自我修养?自我修养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自我修养是指一个人按照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要求,经过学习、磨练、涵养和陶冶的工夫,为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在各方面进行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塑造,是实现自我完善的必由之路。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内容有:思想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审美修养,心理修养。

18、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如何进行自我修。

答:自我修养主要是靠个人自己的努力,修身养性,达到人生的理想境界。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为:(1)认真学习,把握自我。(2)勤于实践,塑造自我。(3)严格要求,完善自我。

进行自我修养也就是一个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1)常思己过,有则改之。(2)自觉锻炼,陶冶情操。(3)坚持“慎独”,纯洁品质。

19、简述“贵在立志”。

答:(1)所谓志,乃是理想、决心、毅力。理想是人生的指路明灯、生命的去和、精神支柱。青年是理想形成时期,是立志的关键阶段。(2)有志者,事竟成。一个人在事业上成功、对人类的贡献是与他在青年时期立下志向并不懈奋斗分不开的。(3)现阶段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0、培养自身人际交往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着手?

答:(1)改善认识模式。A、是要求人们充分认识人际关系的意义和重要性;对学会与人相处和协调人际关系采取积极的态度;B、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平等地与人交往。

(2)完善性格,增强人际吸引因素。其中包括:A、正确的人生观;B、高尚的品德修养;C、良好的心理品质;D、智慧和才能。

(3)掌握交往的艺术。与人交往的基本方法和技巧主要有:A、注意自我形象;B、与人交谈;C、注意动作行为;D、把握对方心境。

 

1、简述社会公德的含义及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答:社会公德是指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必须的,最简单的公共生活准则。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有着重要意义:(1)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2)遵守社会公德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3)社会公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精神文明程度的“窗口”。

2、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答:现代社会生活中,爱情是男女双方基于一定的客观现实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最好真挚的彼此倾慕、互相爱悦,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的最强烈持久、纯洁专一的情感。因此真正的爱情应该是爱恋中的男女双方平等互爱、排他专一、强烈持久、纯洁严肃的感情。爱情是人类特有的现象。爱情的本质是基于一定自然基础之上,并受制于社会物质和文化因素的互相爱慕的精神。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简答题

3.简述法律的特征。(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别)

①法律是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②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③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④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2.简述法律的本质。

①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②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关系。

③上层建筑中政治、哲学、文学、艺术、宗教、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等对法律产生影响。

4.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点。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特点:①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专门活动;

②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5.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①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②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③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④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⑤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

6.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概念和方式。

①社会主义法律实施就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②社会主义法律实施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社会主义法的遵守;另一种是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7.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原则;(2)公民的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4)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的原则。

7.简述违法的含义和构成条件。

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由下列条件构成:

①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

②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

③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

④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

8.什么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可分为哪几类?

法律责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1)违宪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刑事责任

9.什么是法律制裁?法律制裁可分为哪几类?

法律制裁是国家为保护和恢复法律秩序而对于违法行为者实施的措施。

法律制裁可以分为:(1)违宪制裁(2)民事制裁(3)行政制裁(4)刑事制裁

10.简述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的含义和意义。

法律实施的监督,是指社会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权利和程序对于法制的各个环节的贯彻和执行情况予以监察和督促,从而保障法律得以实施的活动。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的意义是:

①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

②法律监督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措施和有效环节。

③法律监督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需要,是公民保护自己的最后的法律武器。

11.我国广义的法律监督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②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③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④社会性的监督,包括民主党派、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等;

⑤中国共产党的监督,这是监督体系的关键。

12.简述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是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宪法的特征:

①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等。

②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③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特别的程序。

1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①政治权利和自由;②宗教信仰自由;③人身自由权利;④社会经济权利;

⑤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⑥特定人的权利;⑦监督权利。

14.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复兴。

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

15.简述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构成。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③国务院;④中央军事委员会;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⑦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6.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和分类

①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

②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之分

17.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有一个是国家行政机关。

②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③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都是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的。

④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

18.简述诉讼法的概念及其种类。

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可分为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

19.简述诉讼证据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它有三个基本特征:

客观性,指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任何主观臆断和虚假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证据;

关联性,指必须与特定的案件有内在必然联系,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能作为证据;

合法性,指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证据。

20.简述税法的概念和分类。

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过程中和国家进行税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税法调整的具体的经济关系的不同,可把税法分为税收征收法和税收管理法。 
 

1.简述劳动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劳动法是调整关于劳动关系及由劳动关系产生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①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原则;②按劳分配原则;

③男女平等原则;④劳动者民主管理原则。

2.简述环境法的概念和分类

环境法是指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的总称。

环境法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

3.简述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意义。

①在保护和改善生活与生态环境,改善公共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防治污染和其他社会公害,保障人体健康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②有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有利于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树立科学发展观。

4.简述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民法基本原则有:

①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②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③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④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

5.简述法人的概念和法人成立的条件。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概念、法律特征和取得方式。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在于其权利主体(所有人)总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二是继受取得。

7.简述合同一般具备的条款。

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②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③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⑤违约责任;⑥解决争议的方法。

8.简述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要件。

①行为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

②要有损害事实,并且损害后果确因违反合同的行为所造成的;

③违反合同的当事人有过错。

9.简述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及构成要件。

①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实施非法侵犯他人权益行为,对受害人承担的民事责任。

②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第一、损害事实的发生;第二、致害行为的违法性;第三、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四、侵害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10.简述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①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②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殊诉讼时效为1年。

11.简述刑法的概念和我国刑法的任务。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的总称。我国刑法的任务是:

①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②保卫国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③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④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12.简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①罪刑法定原则。是指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处何种刑罚,均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要求对于所有的犯罪人,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

③罪刑相适应原则。指根据行为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大小,决定所处刑罚的轻重。

13.简述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犯罪是指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具备的特征:

①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②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③犯罪是具有应受刑事罚处罚性的行为。

14.什么是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有哪些要素?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①犯罪客体,②犯罪的客观方面,③犯罪主体,④犯罪的主观方面。

15.什么是犯罪客体和犯罪的客观方面?

①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②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外在表现或客观事实,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16.为什么要确立和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怎样才能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1)我们之所以提倡确立社会主义信念,因为它是科学。所谓社会主义信念,是指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正确理解和真诚信仰。

(2)无产阶级把共产主义作为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是基于对科学预见。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提出了最终的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其根本原因在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3)确立社会主义信念,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在前进中的曲折和困难。

(4)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必须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

17.试述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本内容和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的必要性。

(1)社会主义道德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2)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

(3)人是要有道德的。要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就要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

(4)要能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就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而且,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也是大多数人都能做到的。

1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

(1)为人民服务是科学的人生观。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这种群众史观反映到人生观上必然是为人民服务。

(2)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一方面,为人民服务思想,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集中体现。为人民服务包含着社会主义道德不同层次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结合。

(3)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是保证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先决条件。由于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的影响,在一些地方、环节和一些人身上出现了只顾自身利益而忽视社会利益的倾向,这就需要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

19.试述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要求的内容和意义。

(1)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五爱”,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规范。其内容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要求的意义:

①“五爱”是我国人民根本道德要求和价值取向,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有价值的道德标准。

②“五爱”是我国每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品德和素质,

③“五爱”为执行具体道德规范创造了条件。

20.试述社会公德的含义、内容与要求及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1)社会公德是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须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

(2)社会公德的内容与要求: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①它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

②它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

③它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

21.试述职业道德的含义、内容与要求及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意义。

(1)职业道德是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规范。

(2)职业道德的内容与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3)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意义:

①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 ②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

③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④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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