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新疆自考05677《法理学》章节考点串讲五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导语】2025年4月新疆自考05677《法理学》章节考点串讲,接下来和新疆自考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第五章 法的功能和作用
法的功能释义:
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可以对社会生活发生影响的功用和性能,是法这个事物的内在的、稳定的和应然的能量和潜力。是法所固有的内在属性、稳定属性、应然属性。
法在国家生活中的作用:
①确认国家政权的合法地位;②帮助实现国家职能的必要手段,是连接国家和社会的主要依据。③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权威的制度性配置和制度性监控的手段。但不能有效替代国家权力的运行
本文标签:新疆自考法学类2025年4月新疆自考05677《法理学》章节考点串讲五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xinjiangzikao.com)
《新疆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