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两审终审制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9:39 编辑整理:新疆自考网 【字体: 【学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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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我国的审级制度,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判决或者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的也不能再提起上诉。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4、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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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判决或者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的也不能再提起上诉。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4、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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