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快速报名》

点击查看 >> 新疆自考网快速报名入口

扫码咨询《专业老师》

新疆自考网专业老师微信

扫码加入资料分享群

新疆自考网资料分享群
新疆自考网AI智能助手 ×
新疆自考网自考报名老师
新疆自考教材/课程购买100%正版保证 新疆自考网上助学报名入口

2004年10月“民法学”串讲资料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5:55 编辑整理:新疆自考网 【字体: 【学历咨询】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一。如何在考前复习民法?
1。指导思想:(对本书而言)一遍不看肯定不过;看的太仔细也不过。
2。宏观把握教材: 总论,人身权,物权,债权,继承权,侵权。(其中,总论占35%--40%)
3。真正要仔细看的内容是什么?(重点:分类问题)
(1)。民事权利的分类
(2)。民事行为的分类
(3)。代理的分类
(4)。人身权的分类
(5)。债的分类
(6)。物的分类
(7)。物权的分类
(8)。侵权的分类

以上八个问题是本书的绝对重点!首先,分类标准;其次,名词的含义;最后,了解区分它的意义。

4。适当的做真题。

二、民法重点中的重点!

1。民法的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
(1)。自然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监护。
(3)。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4)。保抵条款无效;明为联营实为借贷条款无效。
3。代理的范围。
4。诉讼实效中止与中断
5。人身权中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6。债权中的提存和混同。
7。侵权责任中的归责原则,八大特殊侵权责任

小编提示:添加【新疆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4年新疆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新疆自考网快速报名入口
(扫码“快速报名”新疆自考)

填写下方信息,马上领取新疆自考《备考方案》!


关注新疆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其他人还看了:
免责声明

《新疆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新疆自考-便捷服务

【自学考试工具】



快速导航关闭

2004年10月“民法学”串讲资料

编辑:新疆自考网  时间:2018-05-23 12:25:55  阅读(95)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一。如何在考前复习民法?
1。指导思想:(对本书而言)一遍不看肯定不过;看的太仔细也不过。
2。宏观把握教材: 总论,人身权,物权,债权,继承权,侵权。(其中,总论占35%--40%)
3。真正要仔细看的内容是什么?(重点:分类问题)
(1)。民事权利的分类
(2)。民事行为的分类
(3)。代理的分类
(4)。人身权的分类
(5)。债的分类
(6)。物的分类
(7)。物权的分类
(8)。侵权的分类

以上八个问题是本书的绝对重点!首先,分类标准;其次,名词的含义;最后,了解区分它的意义。

4。适当的做真题。

二、民法重点中的重点!

1。民法的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
(1)。自然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监护。
(3)。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4)。保抵条款无效;明为联营实为借贷条款无效。
3。代理的范围。
4。诉讼实效中止与中断
5。人身权中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6。债权中的提存和混同。
7。侵权责任中的归责原则,八大特殊侵权责任

小编提示:添加【新疆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4年新疆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新疆自考网快速报名入口
(扫码“快速报名”新疆自考)

填写下方信息,马上领取新疆自考《备考方案》!


关注新疆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新疆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扫码快速报名》

点击查看 >> 新疆自考网快速报名入口

扫码咨询《专业老师》

新疆自考网专业老师微信

扫码加入资料分享群

新疆自考网资料分享群
新疆自考网AI智能助手 ×